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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
盈米基金 2018-10-19 1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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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主管部门核准,我公司名称由“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”(简称“盈米”或“盈米基金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
一、 我公司名称变更后,公司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公司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承担的各项义务。


二、 自即日起,我公司将逐步完成对各类相关事项所涉及公司名称的调整事项。在调整期间,我公司对外发出的各类文件、签署的合同,提供的各类登记、账户信息中,依然使用原有名称的或使用新旧两种名称的,不影响其效力。


三、 自即日起,我公司对外签署合同、协议或任何其他法律文件,均使用“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”的印鉴,不再使用“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”的印鉴。


四、 自即日起,我公司启用新标识“盈米基金”(如下图),同时保留对“盈米财富”相关标识的商标注册、使用权等所有法律权益。



盈米基金


五、 我公司的各类业务仍使用原银行账号收付款项,进行清结算。银行账号名称变更后,我公司将及时通知或公告,敬请投资者及业务合作方留意。


特此公告!由此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在此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信赖及支持,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定的站在客户一边,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。


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
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